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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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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节能节水有税收优惠!这篇文章请收好

1、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增值税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 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2)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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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题描述:单位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环保设备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主观: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为企业所有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环保产业和税种分类,我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内容如下: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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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包括:鼓励集中处理。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我国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

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

1、法律分析: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法律分析: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3、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包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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